中國專利有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及外觀設計專利三種,而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的法規要求應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外觀設計應當與申請日前曾在國內外公開發表或使用的外觀設計不相同也不相近。
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營業所的外國人或外國組織,必須委託專利代理機構申請專利。
申請類型:
發明專利:
產品、方法或其改進所提出的新技術方案,需經過國際檢索和審查,申請時間較長,但保護較強和年期亦較長
實用新型專利:
產品的形狀、構造或其結合所提出的可應用的新技術方案,由於只經過形式審查,申請時間比發明專利快,所以保護較弱
外觀設計專利:
產品形狀、圖案、色彩或其結合所作出並可應用的新設計,該專利只保障設計的外型,而不包括其技術
中國專利優先權:
根據外國與中國簽訂的協定或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規定,專利申請人就同一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計12個月內,而外觀設計專利則自申請之日起計6個月內。
專利有效期:
- 發明專利: 自批准第1年後每年續期一次,最長20年
- 實用新型: 在申請的提交日期起計1年後續期,最長10年
- 外觀設計: 可在申請的提交日期起計1年後續期,最長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