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可能未發生,但好多創業人已經中咗伏。

【設計係佢做,但專利唔係佢個名。】

1984 年,第一代外賣杯蓋專利出世。
設計好簡單:一個蓋、一個圈,罩實杯身,加返個窿俾人飲嘢,就已經可以申請專利。
但你有冇諗過——
點解到今日,咖啡店仲可以為杯蓋申請專利?
(唔係講笑,個杯蓋比你飲緊咖啡嘅拉花更值錢
)
去到 2000 年,有人做咗一個細細嘅改良:
飲口再一次被重新設計。
變得更易飲、唔易倒瀉、同埋更 ergonomic。
而就係呢個小小嘅改良,
因為係「前一代專利冇提及過」—
佢就可以再度申請一個新專利。
簡單講:
好多產品,唔係你第一個諗到,
但你可能係「第一個做得更好」。
想知道你手上嘅產品改良,值唔值得申請專利?
Inbox 我哋,或者帶件產品嚟見我哋都得。
保護創意,唔好等到俾人搶先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