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商标可以包含许多东西,例如文字、名称、设备、某些3D形状、颜色、标语、声音、气味、商业外观、全息图、动作、味道、触摸、集体商标、证明商标、驰名商标、服务商标和系列商标等。但以下类型的商标不可注册:
1)违反道德标准或公共秩序的标记
2)通用术语
3)国家、州、地区或国际组织的标志或名称
4)非专有商标
5)主要用作姓氏的标记
6)主要用作地理位置名称的标记
7)其他禁止使用的名称,包括:各种化学和制药名称、植物品种名称、警察”一词等
新西兰奉行商标“在先使用”的国家,这意味如果未注册商标在新西兰使用,则未注册商标将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但注册新西兰商标容许你向对任何未经许可使用你品牌的人采取法律行动,包括造假者。你可以向其他人授权使用你的品牌,并在商标旁边加上®符号,以警告他人不可在没经授权下使用它。新西兰商标注册自申请之日起计十年内有效。注册的范围包括新西兰和托克劳。
在以下情况下,申请人可以要求商标注册优先权:
- 申请人的原籍国是《巴黎公约》的成员
- 第一份申请是在《巴黎公约》缔约国(不一定是申请人的原籍国)提出的
- 第一份申请是在新西兰提出申请之前六个月内提出的
- 新西兰与首次提出申请的国家(例如新加坡和台湾)有双边协议
申请期限:12个月(如果没有异议或反对)
商标有效期:从申请日期或优先日期算起的10年内
商标续展:首次续展日期必须自申请提交日期或优先权日期起10年,以较早者为准
商标注销制度:新西兰商标必须在注册之日起三年内使用,否则可应第三方的请求取消注册